办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
浏览次数:2005   添加时间:2015年3月9日 14:25
办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
 

办理条件
办理程序
需携带证件
办理时间、地点
夫妻终身自愿只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;女方年龄不得超过49周岁。
1、  夫妻双方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申请,填写《自愿只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审批表》;
2、职工在办理完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后,将盖有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公章的审批表交给校计生办,同时提供本人工作证号,便于独生子女保健费进工资发放。
1、  婴儿出生证明;
2、  夫妻双方户口簿、身份证、结婚证;
 
 每周工作日期间,到户口所在地街道(镇)计生部门办理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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